您现在的位置:中恒信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金融法规 > 国务院关于中国银行地位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中国银行地位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8/03/30 编辑:凌海发 点击次数:20968

  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国务院直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现就涉及中国银行的地位问题,通知如下:

  中国银行是社会主义国营企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外汇专业银行。根据一九八0年九月二十二日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银行章程》,它的任务是:组织、运用、积累和管理外汇资金,经营一切外汇业务,从事国际金融活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中国银行除经营本身业务外,还可以根据国家的授权和委托,代表国家办理信贷业务。机构改革后,中国银行承担的各项任务并无改变,仍然根据国家的授权和委托,代表国家办理信贷业务。过去代表国家对外签订的一切贷款协议,仍由国家负责,不受机构改革的影响。



关于我们 | 服务范围 | 证券投资 | 企业新闻 | 行业资讯 | 会计网 |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财务软件网 | 联系我们 |
广东中恒信会计师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Power By Linghaifa Copyright @ 2008-2198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粤ICP备08017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