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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业税收的协税护税网络

更新时间:2008/03/31 编辑:凌海发 点击次数:26512

  一、成立协税护税网络组织

  建立村级协税护税网络是农业税的性质决定的,实行专业管理与乡村群众有组织的协税护税相结合管理是我国税收管理的特征之一,也是农税征管程序在乡镇以下的连续和必要补充。各乡镇应根据税收分布情况和税收规模成立村级协税护税组织,乡、村两级主要行政负责人要负责辖区协税护税领导工作,乡镇财政所应明确专人专管,并根据实际需要在各村选聘一至二名专职或兼职代征员。

  二、明确协税护税人员职责

  村级协税组织在县(市)区财政局(农税局)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多镇财政所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和支持。

  村级协税代征员要尽忠职守,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税收法规,依法协税护税,在做好本村行政区域内的税务登记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配合乡镇财政机关做好日常税务征收管理工作。同时,应努力完善领导政绩与税收征管挂钩;协税护税人员报酬与任务挂钩的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三、规范协税护税工作范口

  乡镇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协税护税范围。一是由农税部门负责征收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二是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的其他乡级财政收入;三是由财政所征收管理的乡镇预算外资金,以及财政部门明确的其他收入。不属于本村辖区范围的税收和财政机关未委托的税种,村级协税组织一律不得擅自代征。

  四、建立好税收登记制度

  为保证协科护税网络协调有序、高效有力地开展工作,各县(市)区农税局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农税有关的政策法规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使农村协税护税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1)建立好税登记制度。它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前提,首先是协税护税工作人员要深人村组、农户、农林场所、商店、企业等纳税户,摸清税源底子,及时掌握税收完成情况和税收欠收原因;其次是在摸清税源的基础上,财税部门对纳税人要进行税务登记,对定额评估税要进行核定,并依户建卡、村组建册、乡镇建账,三级账册相互衔接,形成乡镇税收账务体系;再次,要登记好票据账,详细登记代征员的票据领发、使用、缴销、结存等情况。

  (2)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要保证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就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监管制度。对村要实行财税工作一粟否决制,把完成任务情况同评先、评奖挂钩。同时,要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增加透明度。要在公共场所张榜公布纳税人的税负和缴纳税款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纳税人的监督。要建立严格的税收结报制度,代征员要定期结解税歉,核对税票,防止累款丢失和贪污挪用税款的现象发生“

  (3)建立业务培训制度。要加强对纳税人和代征员的培训,以适应新形势下财税工作的需要。县级财政机关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对村代征员的集中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法规水平及征管能力。

  五、推广计算机在农税征首中的应用

  乡镇财税部门要切实重视和加快农业税收登记及征收领域中计算机技术的推广运用,改进征管手段,提高农业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和质量。要把计算机作为税收征管的重工具加以利用,使现代科学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促使税收征管工作按照规范第、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要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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