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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制度改革

更新时间:2008/03/31 编辑:凌海发 点击次数:20308

  [摘要] 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原有的金融体制是国有金融机构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政府主导型的体制。市场机制不完善,政府干预成分过重,是其主要特征。70年代以来,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纷纷进行金融体制改革。放宽金融管制,减少政府干预,依靠市场机制优化资源的有效分配,是这场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70年代以来,西方经济学界针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滞后问题提出的金融改革理论日益受到重视。许多发展中国家以此理论为指导,先后进行了金融制度的改革和深化。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改革虽然起步较晚,但由于各国采取了较为稳妥务实的方式,金融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表现出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互相促进的良好势头。本文将对亚洲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与发展过程作一简要的分析。

  一、亚洲发展中国家原有金融制度的特点

  二战以后,亚洲发展中国家先后将发展生产、实现工业化作为经济发展战略的首要任务。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如同其他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亚洲国家也遇到国内资金短缺、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当时许多国家对外国金融机构仍然持有偏见,认为殖民时期遗留下来的银行体系难以为本国经济发展服务。另一些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则坚信市场机制的功能极其有限,不能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调配所需资金,只有依靠政府的作用,才能实现有限资金的有效分配。因此各国原有金融制度是一种以落后的生产力为基础,并且国有金融机构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政府主导型金融制度。尽管各国的具体情形不尽相同,但一般说来,具有以下一些共同的特点:

  1.金融部门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无足轻重,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经济中的货币化程度低。所谓经济的货币化,是指一定时期内货币交易总额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它代表了一国货币体系的发达程度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长期以来,多数亚洲发展中国家的这种货币化程度一直处于较低水准。例如,在1970年,M z(现金十活期存款十准货币)对GNP的比率,马来西来是33%,菲律宾是21.2%,泰国是30.6%,印尼是9.9%。第二,金融资产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不高。在80年代初,金融机构资产(中央银行资产除外)对GDP的比率,印尼是o.3%(1982年),泰国是o.48%(1980年),印度是0.39%(1981年)。这种比率较发达国家要低得多。 ‘

  2.金融工具种类单调,缺乏竞争机制。在许多亚洲发展中国家,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处于绝对的支配地位,非银行性的金融机构处于附属的地位,各种证券市场则处于刚刚起步或尚未发展的阶段,外资金融机构难以进入本国市场。例如,1977年,在东盟几个国家中,最大的4家商业银行占国内全部储蓄的比例,印尼为73.1%,马来西亚为50.3%,菲律宾为39.8%,泰国为64.6%,新加坡为20.6%。在这情况下,金融机构无法在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中发挥动员国内储蓄资金供经济发展之需求的功能。

  3.在金融体系的运作过程中,国家干预成份过大,表现在:第一,国家直接控制着大量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所有权。70年代初,孟加拉国、印度、印尼、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国的部分或全部的金融资产均为国家所有。第二,利率相汇率受到严格控制。各国金融当局硬性规定最高存贷款利率,致使利率不能真正反映资金的供求关系,实际利率(即名义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经常为负数。钉住世界主要货币的固定汇率制度是许多国家采取的货币政策,本国汇率的波动幅度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第三,银行的贷款方向受到约束,银行必须将贷款的一定比例投向国家指定的部门。在印度,政府规定的贷款项目通常占到全部贷款金额的50%以上。

  应该看到,亚洲发展中国家的这种政府主导型的金融体制在50、60年代各国经济起步阶段,在扩大本国资本积累,筹措有限资金投入国家重点产业方面,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国家金融机构占垄断地位的金融体制的消极作用愈来愈明显。它缺乏竞争和效率,使银行的贷款行为受到国家政策和行政命令的影响和支配,不能有效地反映市场上的供求关系,造成价格扭曲现象,致使资源配置不合理、金融市场抑制等问题的出现。

  二、金融抑制对宏观经济发展的影响

  金融体系中市场机制不完善,国家干预成份过重,是造成亚洲发展中国家金融抑制的重要原因,它对一国宏观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是明显的。

  首先,造成金融市场分化,加剧发展资金不足、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恶化。亚洲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分化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物资本或耐用消费品市场与金融资产市场的分化。由于金融体系不发达,国内金融中介欠缺,国内居民,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居民无法进行各种储蓄形式的选择。为了避免通货膨胀可能造成的损失,或者为了保证能随时取得消费物品,他们多以现金、黄金或其他消费的形式保存剩余产品。二是正规的与非正规的金融市场并存,造成金融市场的二元化。由于以国营金融机构为主体的正规金融市场的实际利率经常为负值,导致贷款需求过盛。这样,无法从这些正规金融市场获得贷款的投资者只得从“黑市”上获取贷款,从而助长了非正规市场的出现和扩大。三是农村金融市场和城市金融市场的分化。在亚洲发展中国家,正规的银行多设于城市,而且商业银行为其主要组成部分。由于商业银行从本质上说对短期的商业投资较感兴趣,而对农村地区的贷款,尤其是周期长的生产性贷款则很少问律。70年代期间,在印尼,银行信贷主要集中在爪哇地区,马来西亚主要集中在吉隆坡,菲律宾在大马尼拉。印度也有类似的情况,孟买、加尔各答、新德里和马德拉斯这四个最大城市的 ‘信贷资金占国内银行信贷总量的85%。这种信贷流向加剧了农村地区的资金短缺,造成农村与城市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四是短期金融贷款和长期金融贷款的分化。由于利率受到限制,存款利率低,存款者不愿将手中的余款作为长期存款,投资者只能从短期资本市场上筹得大部分所需资金。例如,70年代期间,泰国约有1/4的商业资金是从个人手中或非正规资本市场上的信贷合作者手中筹措的。

  第二,造成资源配置不合理,投资效益低下。如前所述,50、60年代亚洲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主导型的金融体制在控制通货膨胀、稳定宏观经济增长、保证国家重点建设方面起过一定的作用。但这种政府干预式的信贷分配制度也是造成资金分配失调,投资效益低下的重要原因。在贷款利率受到限制。贷款收益很低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更多地倾向于只考虑借款人的信誉、政治背景等非经济因素,而对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则考虑得甚少。许多银行投资效益低下,一些国有金融机构更是困难重重,负债累累。80年代末,印度多数国有银行无力偿付的债务约占全部资产的4%,尼泊尔、巴基斯坦的主要几家国有银行的亏损额超过其业务总额的30%以上。

  最后,汇率管制影响经济长期稳定和出口贸易的发展。多数亚洲发展中国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实行的是固定汇率制,各国相应地采取了多种严格的汇率管制措施,这同样产生了许多问题。一是高估本国货币汇率,人为地扭曲了汇率的真实价值。当实际汇率和名义汇率相差甚远时,将导致大量资金外逃、外汇短缺等问题的出现,最终迫使本国货币不断地贬值。70年代后期,一些国家的经常项目均不同程度地出现赤字,其中印尼1978年经常项目赤字达14.13亿美元,菲律宾1979年时达14.95亿美元,南亚的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在1980年时,经常项目赤字也分别达到1.78亿19.2亿和7.04亿美元。为了促进出口,改善国际收支状况。许多国家只得采取本国货币贬值的汇率政策。菲律宾1983—1985年两次大幅度货币贬值,每次贬值超过20%。印尼在1976—1986年期间,共有三次货币贬值,平均每次贬值幅度达30%以上。二是稳定本国汇率代价太大,使国内经济发展目标从属于对外经济目标。80年代以后,美国实行高利率政策,致使美元不断升值。为了维持本国货币对美元的一定比价,许多国家的货币汇率也不同程度地随之升值,使得出口竞争力大幅下降。1980年以后、东盟几个主要国家的贸易项目均不同程度地出现赤字,其中1981新加坡外贸赤字61.23亿美元,菲律宾22.24亿美元,泰国20.29亿美元。1985年时,马来西亚、菲律宾国内经济还出现了负增长。

  三、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金融制度的改革及其成效

  受严格管理的金融体系在60、70年代曾是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实施工业化政策的重要工具。但到了70年代后期,这一方法日益成为阻滞金融部门成长,妨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于是,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以及东盟国家首先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实行金融体制改革。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这股改革之风也波及到南亚以及越南、蒙古等几个社会主义国家。这场金融改革的重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资金从非正规的金融市场吸纳到正规的金融市场,健全金融机构;二是依靠市场机制,实现资金的有效分配。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实行利率自由化,放宽汇率管制。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分别于70年代中期和后期解除了对存贷利率的管制;80年代初,印尼、菲律宾、斯里兰卡也先后撤消了对利率的管制;我国台湾在整个80年代多次减少对各种存款利率的限制,并于1989年完全取消利率管制;韩国、泰国则通过调整利率、放宽利率上下波动的幅度,放松了对利率的管制。

  利率自由化产生的经济效果十分明显。实际利率的提高,有利于抑制金融黑市的发展,增强居民的储蓄意愿,从而促进银行经营范围的扩大和筹措资本能力的提高,保障国内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1970一1989年,各国和地区的国内投资规模普遍扩大,平均每年的投资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明显提高,其中新加坡为43%,马来西亚为30.7%,韩国为30.7%,分别高于60年代的22.3%,16.1%和19.2%。

  80年代起,各国汇率安排日趋灵活,至80年代下半期,马来西亚、泰国、缅甸、尼泊尔实行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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