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恒信网站首页 > 学习文苑 > 金融 > 制度、次序与利率市场化

制度、次序与利率市场化

更新时间:2008/03/31 编辑:凌海发 点击次数:19098

  “对一个高度受抑制的经济实行市场化,犹如在雷区行走,你的下一步很可能就是你的最后一步。”

                                              ――罗纳德。麦金农教授(1991)

  中国中央银行已经公开承诺,未来三年将实施利率市场化。为什么要实施利率市场化,其理论依据是什么,在一个转轨经济中实施利率市场化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此中涉及到一些基本的理论问题。

  综览以往的利率理论,包括古典利率理论、凯恩斯主义的利率理论、新古典利率理论,IS-LM模型及蒙代尔-弗莱明模型中的利率理论,人们均没有把利率当作一项制度安排来考虑,而只是在假定其为制度既定情况下对有关特性进行研究,虽然这对于以西方市场制度为研究背景的西方经济学家来说非常能够理解,但在研究利率市场化这样非常明显的“制度变迁”问题时不足之处是非常明显的。笔者认为,尽管麦金农、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已经察觉到传统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不足,并作了开创性的工作,但一直到麦金农、肖学派的第二代,利率理论的研究仍未明确和主动地引入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成果。

  然而,制度经济学的引入是非常重要的。从制度经济学出发来考察利率制度及其变迁,将拓宽和加深对利率市场化的理解。限于文章篇幅,在这里笔者谨谈一下制度相关以及制度变迁取决于相关制度条件的问题。

  制度相关时常又被称为制度依存性,包括单一制度中不同功能的相关和在整个制度结构中不同制度安排的相关[i].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必须以系统的复合形式存在,其中一些制度只有当市场存在时才可能有意义(林毅夫,中文版2000)。任何制度安排的效率不仅决定于它对付经济人机会主义行为的优劣,同时还受周围现存辅助性制度力度的影响。这些辅助性制度的节约功能是间接的。比如,人们广泛同意,在现代公司里,经理滥用职权的机会主义行为不仅受到竞争的经理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制约,还受到忠诚、道德和其他非市场制度的约束(Alchian and demsetz,1972;Arrow,1974;Simon,1991)。因此,制度的效率会由于周围辅助制度的细微差别而大相径庭,尽管其中某些差别很难直接观察。

  经验观察表明,市场及其他制度不会自动出现,它们的发展可能会遇到各种难以克服的障碍;甚至当某些制度产生以后,也只有在各种其他配套制度先行发展起来之后,才会起作用,并仍可能相当不完善。譬如,市场制度如宪法、法律、产权和政治体系最终的效率不仅取决于该项制度是否“先进”,还取决于制度结构中其他制度安排的效率。美国宪法通常被认为促进了该国经济的发展,然而许多拉美国家19世纪独立后采用了类似了宪法却并没有成为变得强大和发达――由于缺乏有效的实施机制,美式宪法在这些国家的效率并未得到足够的体现,而是大打折扣,其行为准则和世界观均无助于革新和发展(North,1990)。同样,在“利率市场化”(“金融自由化”)的案例中,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想采用与发达国家相类似的自由化金融体系,但却因为相关制度条件不具备而遭受了严重的失败。

  离开相关制度,很难说哪一项制度是合理的或者说是不合理的;离开相关制度,也无法确信某一项制度变迁一定是有效率的,哪怕制度变迁的方向在理论上被认为非常正确。成功的制度变迁并不容易,一般认为,只有当存在制度失衡,新制度安排的获利机会出现,且变迁的费用比收益更高,制度变迁(有时甚至是整个制度结构的变迁)才会发生。与此同时,任何制度变迁的过程,都要从由历史决定的一种安排的变迁开始,然后才逐渐延伸到其他安排。然而,不同社会的特定的制度结构决定着不同的信息和交易费用,由于信息和交易费用的存在,并不能保证一个制度失衡会引发向新均衡结构的立刻移动。例如,诺斯曾经指出,现存的制度结构对于制度变迁至关重要,即制度变迁存在着所谓的“路径依赖”。由于“路径依赖”,有些从抽象的理论观点看来有利的安排,在现实中可能由于与结构中其他现存的制度安排难以协调一致而无法生存。现在,经济学家尤其是“演化”经济学家们已普遍认为,尽管只有当单个制度安排的变迁达到一定的临界点,一个制度结构的基本特征才会发生变化,但制度变迁的过程可能是逐步演化的(Alchian,1950;Nelson and Winter,1982)。

  根据以上制度经济学的基本思想,笔者提出如下看法,利率特别是利率的决定本质上是一个制度问题,而利率制度的变迁必须充分考虑到制度相关的问题;只有充分考虑到与利率决定相关的各种制度,才能判断利率市场化是否正确,同时在实践中把握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取得最大的制度创新收益。

  下面通过斯蒂格利茨的信贷配给的利率理论,以及麦金农、肖关于转轨国家利率市场化的论述来进一步阐述上述概念与论断。

  麦金农、肖的“金融深化”理论是拉丁美洲和亚洲国家实施包括利率市场化在内的金融自由化的思想源泉。针对于麦金农、肖学派所主张的利率市场化以及高利率政策,斯蒂格利茨和维斯证明,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譬如,在存在着高信息成本的情况下,这一结论是不适用的。众所周知,在发展中国家的信贷市场上,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也就是说,在一个特定的利率水平上,有些企业和个人可以得到贷款,另一些企业和个人即使愿意支付更高的利率,银行也不愿给予贷款。这样,信贷市场上的利率并不是一个使信贷的供求相等的均衡利率,而是一个比均衡利率更低的利率。为什么会这样呢?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对贷款利率的限制可能是一个原因。但是为什么在许多不存在利率管制的国家,也会存在信贷配给呢?斯蒂格里茨和维斯(Stiglitz & Weiss,1981)给出的分析表明,信贷配给实际上是银行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理性选择。银行的收益不仅取决于利率,还取决于贷款归还的可能性。由于在存在着信息成本的情况下,银行既不可能在贷款之前对借款人有充分的了解,也不可能在贷款之后对借款人进行完全的监督。假定银行采取提高利率的方法,则可能产生两个方面的消极影响:第一,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利率提高之后,那些愿意出高利率的人往往是高风险的;他们之所以愿出高利率,本来就是因为他们知道归还贷款的可能性比较小。第二,逆向激励(Adverse Incentive),由于有限责任的缘故,高利率会促使贷款人选择那些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因此,对于银行来说,并不是利率越高越好,而是有一个限度,越过这一限度之后,由于贷款风险的上升,银行的预期收益反而减少。银行将选择利率水平i*,虽然这一利率往往不能使贷款需求等于供给,但它却是使银行预期收益最大的利率。所以它实际上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均衡利率。斯蒂格里茨和维斯认为,用这种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为什么从历史上看,贷款规模有很大的波动,而实际利率的变动却相对要小得多。

  斯蒂格利茨和维斯给人的最大的启发实际上是制度经济学的启发,即如果一个国家的市场不够健全,从而信息成本高昂,这个国家就有可能不适合于利率市场化;即使勉强实施了利率市场化,最优的利率决定也只能是信贷配给。此中的道理就在于前面所述的一种制度是否合适,要视相关制度而定,无条件的利率市场化是不符合制度经济学的。就像前面谈到的,70年代中期,阿根廷、智利和乌拉圭最早由金融抑制转向金融自由化,完全取消对利率和资本流动的管制,其速度最快、范围最广泛,然而结果失败得也最惨,其原因就在于金融制度变迁的相关制度条件不成熟。

  70年代以来,原社会主义国家纷纷向市场经济转轨。其中,利率的市场化是其中的重要内容。然而,路径选择的不同,导致了差异极大的结果。以中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采取渐进的市场化改革方式,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在金融深化理论的提出者罗纳德。麦金农教授看来,中国的“宏观经济仍然保持得非常稳定,价格上涨率较低,金融深化进展迅速”。相比之下,由于政治上的原因,前苏联和东欧的大多数国家实行了“大爆炸”式的经济自由化,结果引发了产出的急剧下降,经常性的恶性通货膨胀,造成了灾难性的经济和政治后果。为什么同样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改革,同样是朝向利率市场化的目标,效果却迥然不同呢?

  麦金农教授在1991年的著作《经济市场化的次序――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金融控制》一书中提出,对于实行经济市场化而言,客观上存在一个如何确定最优次序的问题。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外汇政策如何排次序的问题是极端重要的。政府不能,也许也不应该同时实行所有的市场化措施。经济市场化的次序虽因各种类型经济的初始条件不同而有所区别,但却存在着一些共同特点。在麦金农教授看来,次序的安排是如此重要,只有正确的安排好次序,才有可能得到丰厚的经济回报;若弄错了次序,就会导致金融和经济灾难。这对于转轨国家而言,尤其值得关注。

  麦金农教授实际上在这里已经不自觉地走向了制度经济学。将麦金农教授的意思翻译成制度经济学的语言,就是制度是彼此相关的,一项制度是否有效取决于相关制度的安排,而任何一项制度的变革,只有在相关制度已经发生变化,制度变迁的收益大于成本时才会发生,也只有这样的制度变迁才是经济有效的制度变迁。在这种情况下,利率制度不过是制度的一种,如果不考虑相关制度安排,不强调制度创新的收益与成本,不讲究有次序的配套改革,利率市场化当然就可能得不偿失。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安排经济市场化的次序呢?麦金农教授认为,第一要平衡中央政府的财政,财政控制应该优先于金融自由化。为确保财政控制,首先应限制政府的直接支出,使之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较小的份额,之后,随着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而适当增加。若政

关于我们 | 服务范围 | 证券投资 | 企业新闻 | 行业资讯 | 会计网 |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财务软件网 | 联系我们 |
广东中恒信会计师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Power By Linghaifa Copyright @ 2008-2198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粤ICP备08017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