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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后中国银行业的走势与制度选择

更新时间:2008/03/31 编辑:凌海发 点击次数:24103

  随着中国入世日趋明朗化,关于“入世”与中国银行业的话题频频见诸于报端。业内人士对中国银行的未来心存疑虑,银行的广大客户则期待着其想象中的优良服务。所有这些话题和关注有其合理面,但有一点必须注意,在银行业开放研究方面,无论是规范还是实证研究,均不能做到言之凿凿。因此,笔者虽承认“入世”这一变量究竟对中国银行业造成多大的影响,以及中国银行业开放的有效性的命题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和指导意义,但同时认为这些问题的研究十分困难,实证研究尤甚,它有赖于银行业的开放速度、程度和其他条件的配合。在中国银行业面临开放的当口,必须首先考虑中国银行业的制度选择,这是由相对封闭的中国银行体系将要逐步融入国际金融体系的要求所决定的。

  一、现有低效的中国银行业制度安排与“入世”后银行国际化趋势之间的冲突

  1.中国银行业现有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及无奈

  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全社会储蓄、存款和信贷资产总量中占绝对比重,它们在中国银行业体系中占主导地位。1978年以来,中国银行体系历经20年的改革,商业银行从央行和商业银行的混合体中分离出来,前15年,构建了由行使国家金融管理机关职能的央行和行使专业银行职能的工、农、中、建等四大专业银行组成的银行体系。该银行体系虽然是对原来高度集中的单一计划经济下的金融体系的否定和改革,但同时继承了原有体系中固有的内部机制不健全、经营效率低下的致命缺陷。93年开始,中国的专业银行体制向商业银行体制过渡,央行独立执行货币政策职能和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承担原来由专业银行承受的政策性业务。

  20年的银行体制改革在取得巨大成效的同时,出现了制度安排上的问题和矛盾,表现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产权关系模糊、约束机制软化、资产质量低下和资金运营不佳等等。据估计,目前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重约为20%一30%,若按30%计算,1998年损失约为3000亿人民币。1998年的平均资产利润率仅为0.2%,远远低于同规模的欧美银行,也低于香港银行业2.29%的平均资产利润率,甚至不及问题多多的韩国银行业0.85%的平均资产利润率。中国银行业面临盈利性和流动性双差的现实,同时,它们又能继续顽强地经营下去而不倒闭。中国银行业的这种制度安排尽管在表面上看似一种制度性的低效率现象,但这也是中国银行业体制改革进程中多种约束条件下的最优选择。因此,诸如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等问题不应全归于制度安排的失效,而应赋予更多的经济学含义,比如,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追求自身的利益,它们可能将商业性风险外化为政策性风险,诱使了不良贷款的扩张。

  2.“入世”后中国银行业所面临的银行国际化趋势的冲击

  如果说在不考虑“入世”这一变量的情况下中国银行业制度安排有其合理性的话,那么,中国银行业开放后银行的国际化趋势与现今中国银行业的制度安排必然产生冲突。国际上,银行业监管要求不断提高,银行的外延逐步扩展,可以想象,现有制度安排下的中国银行业很难适应这样的要求。

  (1)中国银行业面对国际银行业监管新要求时的无所适从

  99年6月3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外公布了《新的资本充足率框架》征求意见稿。这是为适应国际银行业的发展趋势而做出的彻底性的修改。尽管正式文件于2000年底才定稿,但它对中国银行业,尤其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如何正确对待资本充足率,以及如何为之,将起着深远的影响。

  新框架除了进一步保持了资本充足率的地位外,又新增加了二项新的要求:监管约束和市场约束。从而构成了银行监管的三大“支柱”。新框架预示着银行监管的发展方向:即银行监管更加着重市场约束的作用;更加重视监管的成本与效率;更加重视把监管目标与商业银行的内在激励机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监管当局将被置于公众的监管之下。

  银行监管的发展方向同时将给中国的银行业,尤其是国内独资商业银行以极大的启示。中国银行业不会仅仅满足于最低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还应将注意力投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的衡量,应根据各种风险规定相应的资本要求。然而,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单一主体的现状远远不能适应新框架中的具体要求。银行在实施“分子策略”、“分母策略”时的空间不大,也缺乏风险退出机制。

  (2)银行外延扩展的趋势与中国银行业制度安排的矛盾

  银行国际间的并购实现了外延上的扩展,它加速了银行国际化的进程,银行并购是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业重建的重要方式,在金融业的发展中始终占据重要地位。银行之间的并购活动是随着金融自由化才逐渐增多的。一九八五年以来,每年都有大量银行并购案发生,美国每年并购案高达四百多宗。进入九十年代,全球化的银行并购高潮叠起,致使全球银行业发生巨大的变革。

  首先,银行并购规模不断扩大。历史上的银行并购通常表现为大银行收购或兼并中小银行,近几年来则出现了大银行间的共购,先有东京银行与三菱银行并购案(1996年),大通银行与化学银行并购案(1996年),后有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的并购票(1998年),美国美洲银行与费城国民银行合并成为美国第二大银行并购案。其次,混合并购成为时尚。银行趋向业务多元化,涉及证券、信托、保险等业务。新形成的花旗集团的业务范围涉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业等几乎所有的金融领域,成为全能型的商业银行。日本的东京三菱银行、樱花银行则紧随其后。再次,银行并购金额不断扩大。美国和日本银行并购市值逐年创新高。最后,强强联合成为主导近几年来,美国和日本的银行并购虽然局限于国内大银行之间的联合,但这种强强联合万式符合目前法律环境等的要求。它正在改变国际银行业的整体格局。

  银行并购的根本动因是追求利润和迫于竞争压力。比如,美国和日本为图在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中抢占有利地位,近来加大金融改革力度,改善了法律环境。法律环境的变革影响银行并购的实质和内容。循着这一金融改革路径,可以发现,美国和日本银行并购的新变化有其必然性。1998年5月,美国众议院通过《1998年金融服务业法》(Financial Services Act of 1998),它对美国银行业今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随着分业经营限制的消失,通过银行并购,美国将形成一批比如花旗集团一样的超级银行。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程度不高,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尽管在短期内我国银行业受国际银行业并购的影响不大,但从长远来看,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会受到不利的影响。因此,中国银行业应适应国际银行业的发展潮流,结合自身的发展现状,制定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重组,推进体制改革,扩大规模,构造大银行,增加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逐步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和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问题。我国银行业必须主动适应国际银行业的发展潮流,不断发展和壮大自身的实力。

  二、“入世”后关于中国银行业开放的逻辑判断

  银行业是金融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银行业开放应符合金融体系开放的要求和安排。加入WTO后,金融体系开放前其所蕴含的系统性风险是否会在开放后演变成金融危机的命题,将直接影响我们对“入世”后中国银行业开放的逻辑判断。

  1.中国银行业开放后出现危机的可能性不大

  随着中国金融体系逐渐开放,外国有实力的大银行一旦进入中国并全面开展人民币业务、外币存款和贷款业务,中国的商业银行将可能失去一批存贷款客户,这或许是最直接和正面的影响。但中国的商业银行出现支付危机甚至破产的命题不成立。理由是,支持这一命题的约束条件通常有三条:一是占中国商业银行主导地位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有一家在入世后破产;二是四大银行中必须有一家的不良资产超过50%;三是央行及主权信用手段能为银行提供近乎完全的支持。中国加入WTO后,中国银行业的存量及增量对可流动性资产和总资产的支撑力不受损害,因此,根据理论判断,中国金融体系的支付危机不会出现。然而,“入世”对中国银行业的直观负面影响会影响我们在上述所作的判断:首先,“入世”可能导致中国银行业业务萎缩;其次,中国银行业的人才可能流向外资银行;再次,系统性金融风险可能增加;最后,中国银行业实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与世界性金融改革趋势相悖。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商业银行虽然在入世后出现支付危机甚至破产的命题不成立,但重建中国脆弱的银行体系,是中国银行业在加入WTO后得以平稳发展而不致引发国内金融危机的重要条件。

  2. 中国银行业开放顺序的逻辑判断

  任何国家的金融体系的开放总是分步骤、分阶段进行的,在开放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应进行适应竞争的制度安排。中国现有的金融体系与完全开放间必须有一个过渡期,至于该过渡期的长短则取决于金融改革的压力和改革任务完成的状况。同时,也取决于中国在市场开放协议中所做出的承诺。根据“中美双边协定”,中国已同意在加入WTO一年后,美资银行可向中国客户提供外汇资金,中美合资银行可获批准;外资银行在二年内将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外国独资银行将在五年内获准经营;外资银行在五年内经营金融零售业务。

  不管过渡期有多长,也不管进程有多快,重要的基金融体系开放的顺序。中国金融体系的开放应按以下顺序进行:银行体制改革��培育中国的资本市场��由分业经营转向混合经营��提高金融经营的透明度。优先进行中国银行业制度改革的逻辑判断的理由为:

  第一、中国的银行业,尤其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全社会货币资源的分配中占有绝对大的比重,银行业的安全对中国的金融安全来说具有决定性意义。从中国银行业在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这一层面而言,若想开放中国的金融市场,就必须结合不良资产的处理加大银行业,特别是国有独资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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